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自即日起接受各國中小申請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8~12月),申請期限為9月30日截止,教育局提醒各校即早為有需求學生提出申請。教育代金申請資格為:1.年滿六歲至十五歲,經鑑定無法適應就讀一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或特殊學校之重度身心障礙者。2.未在政府委託社會福利機構附設特殊教育班就讀者。3.未享受公費待遇者。至於教育代金補助金額,則分為:1.在家教育者,每月參仟伍佰元2.社會福利機構就讀者每月陸仟元。

(2011-09-20 09:47:09 林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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