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委提案修法,希望將未成年竊盜改成告訴乃論,再給孩子一個機會。

才10歲的阿妹在藥局裡東張西望,一伸手就把貨架上的治療咳嗽的八仙果和頭痛貼布塞進口袋裡,小小年紀鋌而走險當小偷,原來是為了阿嬤,阿嬤生病在家不停咳嗽不斷說自己腰酸背痛,阿妹知道家裡沒錢決定把東西偷回家讓阿嬤好過一點,阿嬤知道了好心疼,阿嬤的擔心是真的,阿妹的孝心的確會留下紀錄,偷竊是公訴罪。

阿嬤流著淚好自責,家裡沒水沒電,連吃飯都成問題,生病沒錢看醫生,阿妹才會去藥局偷藥,連藥局老闆都不想追究,員警也不忍心。但乖巧的阿妹還是被移送少年法庭,這樣的情況真的讓人心酸,為了不讓下一個阿妹留下終生烙印,有立委提議在這個會期提案修法,把未成年竊盜改成告訴乃論,以阿妹的例子來說,只要藥局老闆不計較,阿妹就不用留下紀錄,立法良善但要三讀恐怕還有爭議。

就怕有人趁機鑽漏洞,就像這一個單親媽媽帶著孩子到超商買東西,結果看見前一個客人掉下的包包,竟然就唆使才6歲的孩子當小偷,把小孩變成大人的犯罪工具,但為了像阿妹這麼乖的孩子,法律的確要給他們更多的關懷和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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